輔導室 /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04-16 10:21:36 點閱:33
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,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﹙含教師、專業輔導人員、行政人員等﹚應接受每年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,爰請教師配合114年度課程架構表(如附件)選修線上課程。